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外国语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是院长主持下的学术咨询、评议、评审机构,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条 院学术委员会职责
1. 负责院科研规划的制订,对学院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 指导、监督院科研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
3. 审议、推荐校级、纵向项目科研课题;
4. 评估院教师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审议、推荐校级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5. 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6. 评审全院初级、中级职称;推荐评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7. 讨论其它有关全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院学术委员会组成
1.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担任;委员人数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秘书1名。
2.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学术声誉的在 岗人员担任。
3.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由院长聘任,任期三年,可以续聘。
第四条 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1. 评议、评审有关学术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院学术委员会以外的相关专家列席。
2. 根据学科发展情况,院学术委员会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跨学科的讨论、审议工作;开展某项活动时,也可组成专门的评委会或鉴定小组等临时性组织。
3.院学术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推后、增加或减少次数。
4. 日常工作由秘书负责。
5.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中青年教师培养
与进修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帮助中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提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推动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以及皖西学院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就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建立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凡新进学校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均须参加校人事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和有关专题讲座。岗前培训成绩合格并获得《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作为教师上岗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2.教育思想、教学方法专题讲座。学院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有关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专题讲座,中青年教师必须积极参加。
二.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学院为每一位未从事过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新教师指定导师。导师由教学效果好、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或由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导师职责为:
1.制定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培养计划,定方向、定任务、定要求、定措施。
2.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课程大纲的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备课、教学进度的安排、教案的编写、课堂讲授、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管理规定等)进行指导,帮助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
3.青年教师正式进行课堂教学前,要进行试讲,并由指导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学期要至少听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6学时。
青年教师有义务随时接受院负责人和导师的听课和相关业务指导以及对各项教学档案资料的检查。
三.建立听课评课制度
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对青年教师实行听课评课,讨论其教学效果、交流教学经验。
听课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及方法的能力;教师教学态度及能力;教育教学效果。
评课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组织情况;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应;教学环节落实情况。
听课、评课的目的是为了掌握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学内容讲解、课堂组织、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师和学生的配合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评价.从而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按照现代教育的要求进行教学,同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有计划选送中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
学院鼓励、支持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并为中青年教师的进修创造有利条件。把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纳入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把好质量关,重点在提高教师中博士学位的比例。
学院将根据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需要,选送思想政治表现好,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五.积极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出外访学
根据学科建设、教学工作和加强学术交流的需要,学院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国内外名校作访问学者,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便利。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必须有详细地访学计划,访学期间要完成规定的科研与学习任务。
外国语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校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对于习题课和讨论课,也要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应在开课前一周内上传至教务处开设的相关教学平台, 供教研室和院部审核和教务处备案。
第二条 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应认真备课,提前编写不少于授课学期三分之一的教案,教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每门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纲要、重点和难点及解决方法;课程各教学环节(课堂讲授、实验、实习等)的时间分配;根据每节课的内容特点,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以及教具、图表、幻灯、录像、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
第三条 开课时,教师要向学生简单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同时还必说明本课程教学中平时成绩、期中、期末考试等在总评分数中所占比重。明确任课教师在测定学生平时成绩时应考虑的因素:如学生的出勤情况;遵守课堂纪律情况;完成作业情况等。
第四条 任课教师应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课堂教学的纪律和规定,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按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或停课时,事先要向教研室主任申报,然后经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办理相关调课或停课手续。
第五条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对象的层次采用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努力营造积极的课堂教学氛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等。
第六条 课堂讲授应当做到基本理论阐述准确,基本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和疑点;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融会贯通所学知识,避免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课堂讨论中教师要支持不同意见,特别是具有创新精神的意见发表。
第七条 任课教师上课应该注重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核,对缺课超过20%以上的学生应该及时与辅导员沟通, 特别严重的需上报院领导, 并依据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条 任课教师应积极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和课程内容的讨论,探讨教学方法,交流教学经验。任课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关于课程教学的意见,对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加以研究,设法改进。
上课时间一律不会客,不接手机,不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 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特作以下规定:
一、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
二、实践教学目的与要求
实践教学的目的为了让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意识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巩固所学理论,培养初步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①使学生对实习单位(学校、外贸部门等)作一般了解,增强专业学科范围的感性知识。
②了解所学专业的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激发学生热爱专业、奋发学习的热情。
③通过实习,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获取相关专业方向的初步知识,培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收集有关的资料,为今后的学习和毕业论文做准备。
⑤虚心向实习指导人员学习,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增强劳动和群众观念。
三、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
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是指列入培养计划的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
实习大纲由专业(二)教研室制订,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为使实习工作有计划的实现大纲要求,带队指导教师应在每次实习前将实习大纲送给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必须与接收实习单位负责同志在实习前制订落实大纲要求的实施计划(日程安排),该实施计划应于实习开始前,按人手一份发给实习队师生。
2、实习基地选点原则
实习基地建设,应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
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可采取以下形式:固定挂钩;建立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教学点;校、企合作办学;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布点等。
具备条件,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应以协议形式固定下来,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3、实习的管理和指导
①根据专业方向建立实习组,选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
②为切实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前需做好实习的计划安排和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并与学生签定实习安全责任书。
③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做好自己的实习记录和总结。
4、严格实习考核
学生必须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成绩册和调研报告。实习考核内容包括:品行表现、学习态度,学习任务完成及实习报告等,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实习成绩。
5、实习总结
①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总结,以便交流和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实习工作,提高实习质量。实习成绩册填写完整后和调研报告一起提交外国语学院办公室进行成绩评定和存档。
②外国语学院召开实习总结大会,表彰优秀实习学生。
6、实习经费
实习经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实践教学经费中开支。
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有计划、有组织地到校外接触社会、向社会学习、为社会服务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义务支教、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
1、社会实践计划
社会实践一般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计划由院团委制定,并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定。
2、社会实践的管理和指导
院团委应提前做好社会实践准备工作,根据教学需要落实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接收单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宣布实践活动纪律,说明实践活动目的,内容,要求以及必须完成的任务。
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应始终深入现场指导学生实践,并要求遵守实践纪律,指导学生整理实践报告素材,写好实践总结报告。
3、成绩评定
社会实践结束,由院团委对学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认定和评比表彰。
社会实践评比的依据是:
①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遵守秩序情况;
②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主要成果;
③学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上交时间和质量。
五、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外国语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发挥教师集体智慧,加强团队合作精神。根据《皖西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外国语学院集体备课制度。
一、同时任教平行班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都应开展集体备课。
二、大学英语教研室分别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各门课程的集体备课,英语专业教研室由课程负责人组织集体备课。
三、集体备课的内容包括:教学大纲的讨论和确定;教学方案的讨论和确定;教学内容的讨论和确定;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讨论和确定;实验课程中实验项目和实验方法的讨论;思考题和作业的讨论;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的讨论;新引进教师听课总结的讨论。课程最新发展动态,实践热点讨论等。
四、集体备课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二次,个别课程可根据专业和学科性质灵活安排。
五、参加集体备课的教师和教辅人员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出席,踊跃发言。
六、集体备课的组织者必须做好每次备课记录。于学期结束时上交学院存档。
七、集体备课的具体安排应纳入各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并上报学院备案。集体备课工作的开展,具体由各教研室负责督导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