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经外国语学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外国语学院拟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学院党委统一安排,现将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产生
院学代会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实际学生数选举产生,采取累进制:500人以内,12%;501-1500人,超出500部分按照10%增补;1500人以上的学院,超出1500部分再按照5%增补名额。
差额20%选举出本学院学代会代表,选举时要充分考虑年级、专业、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因素。院学代会代表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60%,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学生会负责实施,学院团委给予具体指导。
二、代表名额产生程序
代表选举工作初步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提出,报外国语学院党委同意,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负责实施。
(1)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代表候选人名额由学生会按学院学生人数,结合本单位实际的比例分配到各班级。
(2)代表候选人名单的确定。各班级采用全体会议形式,按分配的名额以差额20%选举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团支部遴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在校院两级学生会现任职的学生骨干不超过候选人名额的40%,代表候选人名额(差额20%)请见附件1。
(3)代表候选人名单统计表填写。根据班级选举的结果,确定代表候选人后如实填写代表候选人名单信息表。请见附件2。
(4)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学院代表资格审査小组负责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差额20%选举出本学院学代会代表,对符合代表资格和条件的候选人,确定为正式代表,正式代表确定后将通知各团支部,各班级应及时通知正式代表按时出席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附件2: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信息表.xlsx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