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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31 浏览次数: 109


   一、指导思想增强学院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调动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的决策和监督,构建和谐学院为目标。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民主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按照《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各类改革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2.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教育方案;

 3.专业设置与调整、课程建设;

 4.教师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量核定、教学事故或差错的处理;

 5.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及经费使用范围;

 6.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引进、年度师资培训、教师教育服务;

 7.科研项目申报信息及审批、成果获奖情况、学术会议安排;

  8.教职工评优及年度考核、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民主评议情况;9.学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奖学金评审、干部选拔、先进评比、各类奖惩情况、毕业生就业信息;

  10.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11.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形式院务公开主要通过召开学院教代会和各种会议形式、公告栏、学院网站等进行院务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通报。

四、程序和时限

(一)院务公开的程序院务公开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进行。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由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提出和实施。

(二)院务公开的时限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有关规章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的完善,必要时再进行公开。

未尽之处,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